189-0130-8998
保護商標初步審查人的在先申請權
保護已有商標注冊人的在先利益
避免注冊商標申請人獲得不應該得到的商標專用權
通過商標異議程序,對商標局工作形成有效的社會監督
相關文件、主體資格證明文件
遞交后1-2個工作日拿到申請回執文件
遞交后1-2個工作日拿到受理通知書
遞交后獲得授權證書
案件免費評估分析制定有效申報方案
指導客戶準備/完善相關材料
上報復審申請書至國家商標局
跟蹤受理審查狀態,關鍵節點跟蹤反饋
審理完成,下發審理決定
知識產權申請、法律糾紛、知識產權運營、交易變現
資深專家高效撰寫,多重內部審核,授權通過率高
權威代理專家,十年行業經驗覆蓋IPC國際分類全部行業
簽署保密協議,對客戶提供技術信息嚴格保密
Q:申請商標異議應該提供哪些文件材料?
A:對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的,異議人應當向商標局提交下列商標異議材料一式兩份并標明正、副本:
(1)商標異議申請書。商標異議申請書應當有明確的請求和事實依據,并附送有關證據材料。
(2)異議人的身份證明。
(3)以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和第三款、第十五條、第十六條第一款、第三十條、第三十一條、第三十二條規定為由提出異議的,異議人作為在先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的證明。
Q:哪些商標異議申請商標局不予受理?
A:商標異議申請有下列情形的,商標局不予受理,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:
(1)未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的;
(2)申請人主體資格、異議理由不符合商標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的;
(3)無明確的異議理由、事實和法律依據的;
(4)同一異議人以相同的理由、事實和法律依據針對同一商標再次提出異議申請的。
Q:商標異議不成功,可否進行復審?
A:如果異議人對被異議商標的異議不成立,異議人不能再向商評委提出復審。被異議商標將直接被核準注冊,發給商標注冊證書。異議人如果不服,只能在商標注冊成功后,對其提出無效宣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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